昆明理工大学图书馆“求索书斋——昆工教师著作特藏室”建设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7-11-09 点击数:

一    为收集、整理和宣传我校教师著作,集中展示我校教师的学术成就,丰富图书馆馆藏,图书馆在呈贡校区设立“求索书斋——昆工教师特藏室”。书斋将全面收藏我校教师和职工的各类著作,充分反映学校科研现状及历程,使之成为昆明理工大学研究成果的荟萃之地,增强广大师生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二    我校教师和员工包括在职或曾经在校工作学习过的所有教师、工作人员;各类著作包括专著、教材、译著和编著(含合著、合编)公开出版物,有ISBN号(早期图书要有统一书号)等,也包括有收藏价值的手稿、资料、讲义和内部发行的出版物等。

三    “求索书斋”建设以作者捐赠和既有馆藏为主,其他获取途径为辅。

四  捐赠作者可以将图书直接送至呈贡校区图书馆一楼采编室或莲华校区办公室,或邮寄至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图书馆采编室收(邮政编码650504)。捐赠图书复本建议1-3册,其中一册为“求索书斋”永久展示保存,另外两册供读者借阅。

五    捐赠作者也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联系,图书馆工作人员可以上门自取。

联系电话:0871-65934038,联系邮箱:1282177728@qq.com  

六    为便于永久保存并存念,以激励后学,捐赠者尽可能在赠书上签名、题词或加盖名章留念,使赠书版本更具价值。

七  捐赠者须附一份本人简历,包括:作者姓名、籍贯、性别、出生年月;在校工作或学习的单位、时间、职务;本人所获得的学位及职称时间、授予单位、学术成就、通讯地址等。

八    图书馆收到捐赠图书后,将及时编目,其中一本在文库中永久收藏,供读者利用并集中展示。 图书馆馆将为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如教师和职工手中只持有独本的书籍,可提供给图书馆暂时借用,图书馆制作出复制品作为收藏,原书返还给著者本人。

九    如教师和职工手中没有纸质书籍,可以将出版信息(包括书名、出版社、出版年、版本等)告知图书馆,图书馆将尽力设法(购买、复制等)收藏。

十    图书馆“求索书斋”图书永久收藏与展示,供读者阅览,不予外借。

十一  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图书馆。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昆明理工大学图书馆

二〇一七年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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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